当前位置:首页 > 公告变更>【采购】花果园中央商务区3栋1-2单元12台电梯维修项目(二次)更正公告
公告变更
贵州省
公告内容
关于“花果园中央商务区3栋1-2单元**台电梯维修项目(二次)”澄清公告
各潜在投标人:
“花果园中央商务区3栋1-2单元**台电梯维修项目(二次)”,现作出如下澄清:
序号 | 澄清项 | 澄清前内容 | 澄清后内容 |
1 | 项目负责人 (**分 ) | 拟担任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,且同时具有满3年以上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,且同时具有特种设备项目经理证书、市场监管局颁发的特种设备(电梯)操作证书的得**分,缺一项不得分。(提供证明材料及****年1月至今连续社保证明,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) | 拟担任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,且同时具有满3年以上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,且同时具有特种设备项目经理证书、市场监管局颁发的特种设备(电梯)操作证书的得**分,缺一项不得分。(提供证明材料及****年1月至今连续社保证明,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) |
请各投标人以澄清后的内容为准,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。
****年1月9日